
英國內政部今日宣布,擴大香港BN(O)簽證計劃的資格範圍,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時未滿18歲的BNO身份持有人的子女,現在將可以獨立於父母申請簽證,其伴侶和子女亦符合資格一同前往英國,以作為對今早黎智英先生被國安法判監20年的回應。內政部估計,這項政策改變將在五年內使約26,000人抵達英國。
78歲的英國公民、傳媒企業家黎智英於今日稍早被香港法院根據《國家安全法》判處20年監禁。他的家人稱這一判決「令人心碎地殘酷」。根據多家國際媒體報道,這是《國家安全法》下迄今最長的刑期,意味著黎智英要到90多歲才有資格獲得假釋。
黎智英於2025年1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煽動罪名成立。法庭指他利用旗下已停刊的《蘋果日報》煽動對中國共產黨的仇恨。人權觀察組織(Human Rights Watch)亞洲區主任稱這一判決「既殘酷又極不公正」,形容這實際上是「死刑判決」。
英國政府表示將就黎智英案件「迅速進一步接觸」中方。

彌補家庭分離的政策缺口
根據英國政府網站(GOV.UK)的公告,今天對黎智英這位英國公民判處20年監禁,顯示了北京強加的《國家安全法》如何將異見定為犯罪,促使許多人離開香港。政府強調,儘管香港的權利和自由持續惡化,英國對香港人民的支持依然堅定不移。
英國內相馬曼婷(Shabana Mahmood)表示,英國將履行對香港人民的歷史承諾,在香港權利和自由受到侵蝕的情況下,幫助更多家庭建立新生活。外相顧綺慧(Yvette Cooper)則指出,此次放寛門檻,確保了之前因年齡問題而被排除在外的年輕成人,現在可以與家人一起重新定居。
英國政府官員指出,此次放寬簽證資格,旨在解決一個長期存在的政策缺口,該缺口導致一些家庭被迫分離:部分成年子女符合資格而其兄弟姐妹卻不符合。
實際例子:子女於1990年出生,於BN(O) Visa政策於2021年推出時已年屆31歲。在現行規例下,子女必須以受養人的身分,與父母一同申請。然而,該子女可能早已獨立,或成家立室,此情況下,即使父母決定移民英國,該子女亦無法同行。而在新規例下,該子女不單可以自行獨立申請,更可以帶同配偶及子女一同來英定居。
倡議組織「香港監察」(Hong Kong Watch)等團體長期呼籲「彌合缺口」,讓那些在1979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的人士也能受惠。這些組織歡迎政府的決定,認為這是遲來的家庭團聚。

保留五年定居途徑
工黨國會議員敦促政府確保收緊定居規則,不會對已經通過人道主義途徑來到英國的香港人造成不利影響。目前關注的焦點包括將英語要求從B1提高到B2,以及在申請無限期居留之前的最低收入門檻。
英國政府已澄清,與其他可能面臨10年途徑的移民不同,通過BNO途徑來到英國的香港人仍可在五年後申請定居身份,政府目前正就薪資和語言要求進行諮詢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