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租戶權利法案獲批 禁無理逼遷 租金競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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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政府推動的《租戶權利法案》(Renters’ Rights Act)已於10月27日獲御准(Royal Assent),正式成為法律,將從明年5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。房屋大臣李世勳(Steve Reed)表示,此法案旨在終結租戶長期面臨的「任意驅逐」威脅,讓數百萬租戶享有更穩定、更安全的居住權利。

根據英國政府網站(GOV.UK)公布的指南,《租戶權利法案》將廢除現行「保證短期租約」(assured shorthold tenancies, ASTs)及「無過失第21條驅逐」(no-fault section 21 evictions),所有私人租賃將轉為定期租約(periodic tenancies),業主僅能在特定理由下(如租戶拖欠租金或違反合約)透過《1988年房屋法》(Housing Act 1988)第8條程序終止租約。英國議會法案頁面(Parliamentary Bills)顯示,預計英格蘭逾400萬私人租戶受惠,結束租戶隨時可能被無理逼遷的困境。

李世勳在官方聲明中強調:「《租戶權利法案》引入轉型性的新租賃制度,終止任意第21條驅逐的威脅,這會讓租戶免於無預警、無理由被趕出家門。」《衛報》(The Guardian)引述李世勳的話指出,工黨政府承諾改革私人租賃市場,以回應租戶對高租金及不穩定居住的長期不滿。自2010年保守黨執政以來,私人租賃戶數激增逾60%,但保障措施落後於需求。

法案其他關鍵條文包括:租戶可要求養寵物,業主不得無理解約,並可要求寵物保險以彌補潛在損壞;將「體面房屋標準」(Decent Homes Standard)適用於私人租賃部門,確保房屋安全及價值;禁止業主或中介收取超過一個月租金的預付租金;加強地方當局執法權力,包括擴大民事罰款及調查機制;擴大租金退還令(rent repayment orders),租戶可追討最多24個月租金,並追究上級業主及公司董事責任。庇護所英格蘭(Shelter England)組織歡迎此法,行政總監Polly Neate表示:「這將徹底改變私人租戶的生活,讓他們享有更公平的權利,從2026年5月1日起生效。」

全國住宅業主協會(NRLA)提醒業主,雖然法案已成法律,但實質條文將分階段實施,業主應檢查現有合約及物業合規性,使用協會的「租戶權利導航工具」(Renters’ Rights Navigator Tool)評估準備情況。Pinsent Masons律師事務所指南指出,雖然法案延續前政府《租戶改革法案》(Renters (Reform) Bill)的核心,但擴大範圍,包括對社會租賃部門的影響。Generation Rent組織形容這是「十年不懈倡議的成果」,租戶可透過其「知你權利」頁面(Know Your Rights page)了解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