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路泊車造成阻礙 地方議會有權罰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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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網上圖片)

英國政府宣布賦予英格蘭各地方議會(Councils)新權力,可對在行人路上違例泊車(Pavement parking)造成阻礙的司機發出罰款,以解決長期困擾行人的問題。

根據英國交通部(Department for Transport)於1月8日(星期四)發布的政策文件,現行制度下,英格蘭大部分地區的議會只能針對特定街道實施泊車限制,並需事先諮詢居民及設置特別標誌,過程繁瑣且不切實際,難以廣泛執法。因此,政府計劃透過次級立法(Secondary legislation),於2026年賦予議會新權力,可直接對造成「不必要阻礙」(Unnecessary obstruction)的路面泊車行為開罰,而無需額外交通標誌。此舉將作為過渡措施,允許議會針對最嚴重的違規個案採取行動,與現有交通規管令(Traffic Regulation Orders)權力並行。

交通部長Lilian Greenwood表示:「清晰的行人路對於人們安全獨立出入至關重要,無論是推嬰兒車的家長、使用輪椅人士,抑或視障人士。問題泊車正為盲人、推嬰兒車的父母及輪椅使用者帶來不便,因此我們正賦予地方當局權力,打擊問題路面泊車,讓更多人能輕鬆安全出行。」

目前,倫敦及蘇格蘭已全面禁止路面泊車,而英格蘭其他地區僅能逐街限制。政府強調,新權力採取「全國範圍、地方執行」的模式,戰略當局(Strategic authorities)、單一當局(Unitary authorities)或郡議會(County councils)將獲授權,可根據本地情況決定執法範圍及豁免區域,保留一定靈活性,例如在不阻礙行人及有助交通流暢的路段允許部分泊車。

導盲犬協會(Guide Dogs)行政總裁Andrew Lennox對此表示歡迎,稱:「經過多年倡議,我們歡迎政府賦予議會更大權力打擊問題路面泊車。當行人路被阻擋,視障人士會失去信心、獨立性及安全出行自由,影響他們的工作、教育及社交機會。」

皇家汽車會(RAC)亦支持此舉,其調查顯示,大多數司機同意不應因他人不當泊車而迫使行人走上馬路。惟有意見指,議會需獲額外資源,方能有效執行。

此新政策回應2020年公眾諮詢結果,政府選擇不推行全國統一禁令,而是讓地方領袖按社區需要決定,確保公平及實用。交通部將於2026年稍後發布指引,協助議會適度及本地化應用新權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