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相貝安德修訂釋囚計劃 殺警兇手不獲提早出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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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與哈栢警員遇害案有關的囚犯將繼續被關押,不會提早獲釋。(Thames Valley Police圖片)

英國首相貝安德(Andrew Burnham)就備受爭議的囚犯提前釋放計劃再作重大修訂。據首相府新聞稿,凡因「非法殺人」(unlawful killing)及「昔日兒童性罪行(historic child sex offences)被定罪的囚犯,一律不獲納入即將實施的刑期調整安排,被視為政策上又一次「大轉軚」。

根據政府新聞稿,首相今次的介入,意味殺害執勤中的緊急服務人員而入獄的罪犯,將不會獲提早釋放。此外,昔日誘拐罪行(historic grooming offences)罪行、所有形式的誤殺(manslaughter)、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,以及導致或容許兒童死亡等罪行,亦一律被排除於計劃之外。

計劃原意為紓緩英格蘭及威爾斯監獄爆滿而設。早前,貝安德與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洛傲山(Alex Norris)已採取行動,將強姦、嚴重兒童性罪行及誘拐罪犯拒諸「提早出獄」門外。至於謀殺犯,或被法庭判處終身或延展刑期、被視為最危險的罪犯,則早已不獲任何刑期扣減,須待假釋委員會(Parole Board)審批方可出獄。

今次修訂的焦點,涉及泰晤士河谷警察(Thames Valley Police)警員夏栢(Andrew Harper)遇害一案。夏栢於二○一九年執勤時被汽車拖行於鄉間道路而殉職。三名兇手中,兩名案發時在車上的乘客本應於明年合資格獲釋。貝安德在聲明中明言,是次修訂意味「對夏栢警員之死負責的可怕罪犯,其刑期將不會被縮短」。據報道,逾一百萬人聯署要求兇手繼續服刑,另有逾五十名警隊高層去信首相表達憤怒。

貝安德表示:「我知道公眾對此事感受何等強烈。我理解那份憂慮與憤怒,因為我也感同身受。」他強調自己一直希望「做得更多」,但坦言已將制度推至「不令監獄系統在數月內崩潰」的極限。他指若貿然行事,將令警方無法拘捕、法庭無法將罪犯送監,危及公眾安全。

推最嚴監管 設「限制區」護受害人

為保護受害者,政府將推出「史上最嚴厲」的監管措施,包括為離監者配戴電子追蹤器(tagging),並首度設立「限制區」(restriction zones)——部分範圍僅數英里之闊——限制部分性罪行及暴力罪犯的行動,令受害者可安心生活。當局稱,這些限制區由受害者的經歷與倡議直接塑造,受害者亦可就劃界方式表達意見。

首相同時宣布,將於本屆國會任期內,終結「公眾保護監禁」(IPP, Imprisonment for Public Protection)刑期所造成的不公。該刑期已於十多年前廢除,惟部分囚犯至今被無限期困於獄中,有人服刑已遠超原定刑期。政府稱會以跨黨派方式即時展開有關工作,並在公平與公眾安全之間取得平衡。

洛傲山表示,政府「正迎難而上,而非迴避艱難決定」,強調奪去他人性命或殘害兒童者理應更長時間服刑,同時承諾興建所需監倉、加強離監者監控,並終結 IPP 刑期的歷史不公。難民庇護所(Refuge)主席巴克禾夫—南頓(Hetti Barkworth-Nanton)等受害人倡議者亦歡迎將所有誤殺個案剔出計劃,指此舉可讓因兇殺而喪親的家庭安心,毋須「以公義換取解決監獄爆滿」。

政府新聞稿指,當局二○二四年夏季接手時,監獄系統瀕臨崩潰,餘下不足一百個空位;成年男性監獄現已達九成八容量。政府稱本屆任內已興建逾三千二百個監倉,並預計二○三一年前增至一萬四千個,為維多利亞時代以來最大規模的擴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