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英國政府近日公布《普通持有及租賃改革法案》(Draft Commonhold and Leasehold Reform Bill),被形容為近千年來英國物業擁有制度的最大改變。該法案旨在逐步終結源自1066年征服者威廉時代的封建式租賃制(leasehold),改以更公平的普通持有制(commonhold)作為新式公寓的預設擁有形式。首相施紀賢更親自宣布,將現有租賃合約的地租(ground rent)上限設為每年250英鎊,40年後減至象徵性「peppercorn」(零租金),令數百萬業主受惠。
現行租賃制下,業主並非真正擁有物業,只擁有固定年期(通常99至999年)的居住權,土地及建築物仍屬自由業主(freeholder)。自由業主可收取高額地租、服務費、許可費,甚至因小額欠款(低至350英鎊)沒收物業。此制度備受批評,導致業主面對高昂延長租期費用、過高服務收費、難以出售物業等問題,特別影響公寓業主。

政府提案將帶來重大改變:新落成公寓將禁止採用租賃制,改以普通持有制作為標準。普通持有制下,業主直接擁有單位,並與鄰居共同擁有土地及公共部分,無第三方自由業主、無租期限制、無物業回歸風險。而現有租賃業主可更容易轉為普通持有制,只需半數業主同意(毋須自由業主及所有貸款人同意),並以受地租上限影響的較低價格買斷自由業主權益。法案同時廢除沒收制度,改由法官按比例裁定執法;服務費透明度亦將提高。
今次改革法案,對現有業主及市民可謂影響深遠:地租上限可即時減輕負擔,部分業主每年可節省數百英鎊;轉為普通持有制後,業主可共同決定大廈管理及預算,避免被第三方操控。未來買家購買新公寓時,將直接享有完全擁有權,免受租賃制弊端。惟部分複雜大廈(如混合用途建築)轉制仍有困難,部分業主或暫時無法轉換。
法改會教授Nick Hopkins形容,此改革「徹底重設擁有公寓的意義」,是近千年來業權制度最根本改變。房屋大臣李世勳(Steve Reed)亦表示,此舉將為500萬租賃業主及未來業主帶來更大控制權及保障。法案現正接受議會預立法審議,預料將於未來數年逐步實施。








